服务项目
9、公共卫生项目: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GB9663~ 9673 -1996)》与《新检验方法》等,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服务范围主要是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进行验收时,对卫生指标检测及对已有公共场所进行的日常检测,包括对各类公共场所所使用的床上物品、卫生间的卫生洁具、毛巾、浴巾、拖鞋、各种美容美发用具、洗浴用具进行卫生学检测;并针对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实行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以及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至下次换发证之间所进行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所做的检测,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空气质量、微笑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及公共消毒效果的卫生学指标、微生物学检测。

专业能力:已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有温度、湿度、风速、辐射热、新风量、换气率、采光系数、照度、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甲醛、氨、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酵母和酵母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0余项

服务流程:接受委托 →签订合同→提交相关资料 →开展现场采样、进行实验室检测→ 编制检测报告 → 付款→ 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自现场采样/检测结束之日起5~ 7 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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