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阶段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与评价。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卫生学要求。

服务流程:接受委托→ 签订合同→ 提交相关资料→ 预付款→ 开展现场采样、进行实验室检测→ 编制检测与评价报告书→提交报告书→ 付余款(同时)

完成时间:在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通常  25~40  个工作日可出具预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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